究竟是在什么地方见到过这个人呢……
朱雀正想着,那人就走到自己跟前,微微一笑:“卫姑娘好久不见。”
如此这般看来,朱雀确实没有记错,确实是见过这个人,但是她现在还没想起来。
“卫姑娘怕是已经忘记了,我是庄烨,上次去淮南江岸,有幸见过卫姑娘一面,那时候,江面都是雾气,卫姑娘差点因为没看清江岸线,险些就跌落下江面,还是我出手把你救起来的,现在你想起来了吗?……”
经过庄烨这么一提醒,朱雀想起来了,之前在章韶光的别苑里学规矩的时候,确实去过江岸边上散心,那天江边的雾气很重,她差点越过栏杆掉进江水里,是这么一个谪仙似的白衣一公子将自己从险境里给救出来。那时候他说自己是庄烨,她还这个名字莫名的熟悉,他那张抢占过星月之光的脸颊也无比熟悉,就像是曾经在什么地方见到过这么一张脸颊一样。现在经过庄烨这么一提醒,朱雀全都想起来。
她笑了笑,站起身来,说道:“原来是庄公子,今日可算是巧了,在这样的地方也能重逢,怎么你也是被绑架过来的?还是……”朱雀的笑容戛然而止,往后退了一步:“你也是这里的当家的?”
杨谦出来解围,说道:“卫姑娘,这你可就冤枉我恩公了,他可是霁月山庄的少庄主,早些年从坏人手里把我给救出来了,是我的救命恩人。他这样的堂堂正正的大侠可不屑同我们这些人一起打家劫舍的,今日来我是叫我恩公来证婚的……不过,”
杨谦对着庄烨说道,满脸都是歉意:“恩公,今日这亲是成不了,我打算离开黑潭山,去淮南那边发展去了,亏得恩公前些年一直劝我我也没听,今日看来若是早去淮南那边发展的话,早就赚的盆满钵满,成为一大富户了。”
庄烨听了笑了笑,看得人移不开眼睛,那笑容似乎能将世间所有不美好,所有黯然的事物都能遮掩住,给人无尽欢愉之感。
“浪子回头金不换,杨兄弟有意向善,做些正经营生是再好不过了,不过早些年我就劝过你,怎么今日你才想通?”庄烨问道,在说话的时候,庄烨瞧见了悍匪们围住卫鞅,眼睛微微一眯,似是从卫鞅身上看到不同于这些悍匪的气质,一眼就把他从人群中个挑了出来。这样良好的观察力是庄烨行走江湖多年养成的本事,这样的本事连他义父,霁月山庄的蔺庄主都自愧不如。
杨谦不知道庄烨已经把注意力都转移到了卫鞅身上,走到卫鞅身边,说道:“恩公,这便是今日说服我的卫兄弟,现在时局大变,也是时候去南边躲一躲了换一下营生了,营生营生,营的不就是生吗?我若在此便会继续等死,还是早点脱离苦海的好。”
庄烨走到卫鞅身边将他上下打量一番,看得出卫鞅满身正气,而那身子骨里似乎藏着深不见底的功夫,同为江湖中人,这一点很容易见能够看出来。
卫鞅也趁机上下将庄烨打量一番,刚才杨谦在个朱雀介绍庄烨的时候,他都听得一清二楚,霁月山庄的名号他在闯荡江湖的时候便早有耳闻,霁月山庄的蔺庄主无儿无女,早些年收养了个义子,虽然不知道这个义子是什么来头,但很明显能力极高,不消很多年便在接手霁月山庄之后将霁月山庄打理的有声有色,在买卖消息方面也不输给未央阁,因此也算是未央阁的对家,但是霁月山庄同那些挂羊头卖狗肉的武林正派都不一样,是真真正正的武林正家,所行之事光明磊落,让人无尽佩服,所以尽管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霁月山庄虽然是抢占了未央阁的一些生意,但是卫鞅对这样的正派十分佩服,也便不去计较那点抢占。
现在竟然机缘巧合见到了霁月山庄的少庄主,且这个庄烨似乎在之前就已经认识了朱雀,可谓是巧合之极。
而卫鞅在听到‘霁月山庄’这四个字的时候,忽然想到了一件事,那便是朱雀在淮南的时候被选做了花神,登上花架跑锦囊的时候露了脸,那画像便被画摊上的人挂出去卖,虽然高谷子抢先买下所有的画,但是出手却晚了一步,有几张画像被霁月山庄的人给买了出去。
高谷子说,朱雀跟南楚的先皇后长得很像,若是被有心之人买了去,做一番文章的话,那么朱雀便凶多吉少。
但是从那之后过了很久,也没有那副画掀起的什么风浪,卫鞅觉得如果不是因为霁月山庄买那副画是纯属欣赏花神美貌的意外之举的话,那么这位霁月山庄的少庄主亦敌亦友。
更巧的是,在那之后霁月山庄的少庄主便遇见了朱雀。将她给救了下来,那么如果庄烨是敌人的话,在那个时候应该不会主动出手救朱雀才是,唯一的解释便是他也是朋友,是朱雀在那段黑暗岁月里的旧相识。
庄烨一笑,开了口:“这位侠士看着面生,不像是在江湖上闯荡的。”
朱雀凑上来,笑着对庄烨解释道:“我二哥先前闯过一阵子江湖,只不过江湖上血雨腥风的他不喜欢,现在开始规规矩矩的搂着美女好生过日子了。”
卫鞅一听那话里话外满是嘲讽,只冷冷看了朱雀一眼,朱雀便在那冰冷的眼神里闭嘴不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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